各位代表:
必一·運動第七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,擬定于2023年6月3日召開,現就有關征集代表提案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提案時間
即日起至七屆四次教代會召開。
二、提案規范要求
教代會提案是教代會代表經過廣泛征集教職工意見,在調查、研究的基礎上,就學校的改革、發展以及廣大教職工普遍關心的重要問題,按照規定程序,提請教代會討論審定,并轉交學校領導、相關部門處理答復的書面意見和建議。教代會提案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,符合學校實際情況,反映廣大教職工的意愿。
本屆教代會的正式代表有權提出提案。代表提出提案,應注重事先調查研究,力求情況準確,能客觀反映教職工的意見。
(一)內容規范
七屆四次教代會代表提案內容應圍繞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、實施學校“十四五”發展規劃,圍繞學校中心工作,以落實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,為實現學校各項事業創新發展、轉型發展、特色發展和高質量發展,為加快推進我校特色鮮明高水平應用型大學建設建言獻策。
下述內容可列為提案:
1.有關學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及上級有關規定的意見和建議。
2.對涉及學校改革和發展全局的重要工作(學校發展規劃、教職工隊伍建設、教育教學改革、校園建設、學科建設、專業建設、科學研究、后勤管理、學生管理、思想政治工作、大學文化建設、精神文明建設等)提出的具體建議。
3.對涉及廣大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提出的具體建議。
4.對教職工普遍關心的其他重要事項提出的具體建議。
下述內容不列為提案:
1.不符合黨和國家方針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規的問題。
2.學校和教代會職權范圍以外的問題。
3.純屬各黨派及群眾組織、人民團體內部的問題。
4.純屬個人的具體問題。
5.屬于本部門能夠解決的內部問題。
6.有關學術研究的問題。
7.沒有經過充分的調查、考證,案不符實的問題。
8.學校領導或職能部門已經明確答復待辦的事宜。
(二)格式規范
提案應一事一案,并至少有2名正式代表附議,提案人及附議人應親自簽名,也可以代表團名義集體提出提案。
提案要按照“嚴肅性、科學性、可行性”以及“反映大事、事實清楚、分析有理、建議具體”的要求撰寫。提案包括三個部分:提案題目,即要求解決什么問題;提案理由,即提出提案的原因、依據或情況分析;具體建議,即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和辦法,要重點寫。三個部分分段敘述,不可缺少,總字數不超1500字。
提案的書寫必須使用統一印發的《必一·運動七屆四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征集表》,字跡工整,不得用鉛筆書寫。提案人姓名和附議人姓名要求本人簽名,其它可以打印。
三、提案提交程序
代表提案在教代會開會期間,按照團長要求的規定時間,由代表交所屬代表團,由各代表團進行初審,主要審定提案是否完整規范,內容是否符合提案范圍,是否具有立案價值。相同或類似的提案,由代表團綜合為一案向大會提出。各代表團將初審后的提案,在教代會召開期間,統一提交給提案工作委員會。
四、提案審議處理
各代表團初審后的提案,會后,由提案工作委員會根據規定程序和提案要求進行審議,并作如下處理:
1.對符合立案要求的提案,予以立案。
2.對不符合立案規范要求的提案,不予立案,區別情況作如下處理:
(1)有參考價值的提案,作為意見和建議處理。
(2)內容不確切、事實不清、空泛、籠統、抽象,或解決問題的建議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,退回提案人。
(3)內容不應列為提案的,退回提案人。
附件:必一·運動七屆四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征集表
第七屆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工作委員會
2023年5月16日